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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區大學聯盟

  北區大學聯盟跨校借書換証作業說明(92.3.17)

 

 

arrow1 一、使用範圍
    中央大學、中央警察大學、中原大學、元智大學、世新大學、國防大學(含校區、中正理工學院、國防管理學院、國防醫學院)、體育學院、清雲科技大學、萬能科技大學、輔仁大學、銘傳大學(含士林、桃園)、龍華科技大學。 93年新增 華梵大學、明志科技大學及長庚技術學院
     
arrow1 二、借閱規則
    (一)每枚借書証可至各校圖書館借閱圖書五冊,借期三十天,到期後不得續借
    (二)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依圖書所屬館之相關規定辦理,讀者自行負責,不得異議。
    (三)讀者利用借書証時需遵守各館之其他規則,依各館之規定辦理。
     
arrow1 三、換取方式
   
(一)對象:限本校教職員生,一人限換一証
    (二)証件:本人持學生証職員証
    (三)押金:新臺幣三百元整,還清圖書後,繳回借書証時即退回押金。
    (四)辦理時間、地點:週一至週五9:00~17:00至圖書館櫃檯申請換取借書証。
    (五)期限:一個月
  (六)注意:超過保有借書證期限七天,即沒收押金三百元並停止該借書證於北區大學聯盟圖書館借閱權利。若遇讀者未還清北區大學聯盟圖書及罰款,則停止該讀者於本館借閱權利,並列入控制學期註冊名單,直至讀者完成相關賠償作業。
     
arrow1 四、其他相關使用規則
    (一)至他校圖書館借書時,請主動出示本校學生証或職員証。
    (二)換取之借書証限申請人使用,申請人需負保管責任,禁止交付他人使用。
    (三)若保管不當遭冒用,由申請人負所有賠償責任。
    (四)若遺失借書証時,請立即通知圖書館 分機:5240。